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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RESENTATIVE MATTER · TRADEMARK

生根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一点点”茶饮商标系列维权案

苏看律师与团队律师接受生根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委托,就茶饮门店在装潢、商品包装等处使用“一点点”相关标识开展维权。代表性案件取得停止侵权及赔偿的判决,其他门店争议通过和解处理。

案件领域
商标侵权
代理身份
生根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代理律师
被诉行为
茶饮门店装潢、杯具及商品包装使用“一点点”标识
处理方式
判决、和解
承办律师
苏看律师

01

核对许可及以自己名义维权的授权

项目涉及第19241271号、第19241273号、第19241274号、第19241275号商标,核定商品、服务分属不同类别。原告通过许可取得使用权,并经授权以自己名义开展维权。代理中将商标注册、使用许可及维权授权相互对应,证明诉讼主体资格。

被诉经营者主张门店名称为“小点茶”,并称相关用具从网上购买。争议不能只看工商登记名称或主门头,还应审查装潢、杯具及商品包装实际使用的标识。

02

公证证据对应店铺使用场景

在(2022)皖12民初63号案件中,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公证书等证据,认定经营者在经营场所装潢及商品包装上突出使用与权利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足以使消费者混淆服务来源。

法院判令立即停止侵害相关商标专用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开支,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03

和解落实停止使用事项

项目中另有门店签署和解协议,约定停止相关标识使用,履行后办理撤诉。

04

自己的店名不能覆盖包装上的他人商标

63号判决说明,店名使用“小点茶”并不能排除装潢、杯具和包装上的商标侵权。消费者接触品牌的载体不止主门头,取证应完整记录实际展示和交付商品的方式。

本页依据裁判文书、调解文书及经脱敏卷宗材料整理,并对非必要个人信息作适当处理。系列案件的处理结果因具体事实与证据而异,既往案例不构成对其他案件结果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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