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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RESENTATIVE MATTER · TRADEMARK

“如家”商标及不正当竞争系列维权案

和美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围绕“如家”品牌在安徽多地开展商标及不正当竞争系列维权。苏看律师接受委托,围绕酒店名称、门头店招、线上预订页面及经营宣传中的标识使用,逐案核实经营主体、使用方式和持续时间,并通过判决、调解、整改等方式处理相关争议。

委托人
和美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代理身份
原告、二审上诉人委托诉讼代理人
承办律师
苏看律师
案件领域
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系列维权
维权区域
合肥、庐江、亳州等安徽多地
处理方式
判决、调解、整改等分层处理

01

权利基础与维权背景

“如家”品牌长期用于酒店住宿服务。系列案件中,部分经营者在酒店名称、门头、招牌、线上页面或宣传信息中使用与权利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相关使用可能使消费者对酒店服务来源、品牌许可或商业联系产生误认。

系列维权的重点不是孤立比较某一个文字,而是结合权利基础、酒店经营场景、标识的实际位置与视觉效果,判断相关使用是否发挥识别服务来源的功能。

02

系列案件的主要争议

企业名称经过登记,不意味着经营者可以不受限制地突出使用其中与他人在先商标相同或近似的部分。判断是否构成侵权,需要审查酒店门头、线上展示和宣传页面中的具体使用方式,以及相关公众是否容易误认为酒店与“如家”品牌存在许可、加盟或其他联系。

部分案件还涉及经营主体变化、酒店更名或线上线下标识不一致。只有把工商登记、现场取证、网络页面和实际经营情况对应起来,才能准确识别责任主体并判断侵权是否仍在持续。

03

代理工作与证据组织

本系列项目采用统一权利基础、逐案核验事实的方式推进。代理工作包括梳理商标权属与授权材料,核验酒店实际经营主体,固定门头、店招、客房用品和线上预订页面中的标识使用,并通过地址、电话、订单与工商资料建立证据之间的对应关系。

对企业名称、字号、历史使用和已停止使用等抗辩,则通过时间轴核查登记、使用与整改节点,避免仅凭名称登记或单一页面作出结论。根据证据完整程度、侵权持续状态和整改意愿,分别采取诉讼、调解或推动整改等处理方式。

04

代表性案件:亳州“钻石如家”纠纷

在和美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诉亳州市钻石酒店侵害商标权纠纷中,一审案号为(2019)皖16民初387号,苏看律师代理权利人参加诉讼。一审法院判令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3万元。

权利人就赔偿数额提起上诉。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20)皖民终237号案件中认定,一审确定的赔偿数额不足以体现涉案商标的知名度、被诉使用方式、经营规模和侵权情节,遂将赔偿数额由3万元改判为10万元,并维持停止侵权等判项。该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

05

系列处理结果

除亳州代表性案件外,系列维权还涉及合肥、庐江等地不同经营主体。相关案件结合各案事实通过判决、调解、整改等方式处理,促使经营者停止或规范使用相关标识。

页面所列3万元改判为10万元,仅为亳州代表性案件的终审裁判结果,不代表其他系列案件的赔偿数额或处理结果。

06

案件价值与实务启示

酒店品牌维权需要同时覆盖线下门店与线上获客渠道。门头已经整改,并不当然说明网络页面、预订平台和历史宣传中的相关标识均已清除;反之,单一网络页面也需要与实际经营主体相互印证。

对品牌权利人而言,建立统一取证标准并逐案核验主体,是开展跨区域系列维权的基础。对酒店经营者而言,企业名称登记不能替代对实际使用行为的合规审查,品牌加盟、许可终止或名称变更后,更应及时清理线上线下标识。

案件信息说明:本页依据生效裁判文书、公开报道及相关案件材料整理,并对非必要信息作适当处理。亳州代表性案件的改判金额仅为该案终审裁判结果,不代表其他系列案件的处理结果。既往案例不构成对其他案件结果的承诺。